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控制总量人员好不好(事业编制控制数人员今后的路在何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31 08:05:32    

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可能是地方性政策。地方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控制数这两种编制都是事业编制的人员编制,都是财政拨款,这两种编制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在事业单位中调动。

一、身份性质不同带来区别:


1.事业编制是财政统发,工资、福利均按照上级制订的政策法规执行,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有严格的政策框框。


2.事业编制控制数也是财政拨款,但是这个拨款到具体的单位,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核定发放。只是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这个说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细则来进行解释,据说是按照在编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等按照在编人员同等。但是只是据说罢了,真正实施起来阻力重重。不受政策支持,只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二、所属岗位和身份性质


1.事业单位与事业编制控制数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在所属人社、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具体岗位在用人单位,人是活的,岗位是死的。并通过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一般这种岗位设立于党政机关的后勤岗位。


2.虽然政策很明确事业编制控制数都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注意这里把控制数人员定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被工作人员被划定为两类,定义为事业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但是,地方的人社部门并没有承认事业编制控制数人员是体制内的人员,已经被体制排除在外。再有财政部门没有义务为体制外的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因为没有在人社部门登记在册。所以说编制控制数一些政策是不可能与体制内的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这就相当于是体制以外的合同工。


3.政策是倡导同工同酬,与在编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同等待遇,但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在使控制数边缘化。如果不按照政策执行,那么那个政策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三、“新名词”是否可以更加发光发热

在我们这个小地方,有关规定明确同工同酬,但是此种编制的职业前途并不明朗。虽然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在人社厅登记在册,财政只管包干拨款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内部决定工资福利待遇,与制定的政策严重脱钩。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五花八门、各不相同,工资结构,福利发放差异化严重。所以说这个进程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这个“新名词”已经年头不少了,但是优越性到底有没有真正体现。此种模式优势到底强在哪里,到底有没有优势。当时制定政策的人可能都已经退休多少年了吧,正在家里享清福呢,后来的事肯定就不管了。


人事这方面的事情,一般人不敢动。而后接班的人就不会关心这方面的工作,也不好碰,同时也在不存在因存在弊端而进行改进优化。


再有这个方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承认与执行,没有一个具体详细的细则来实施。我想全体控制聘用编制人员自身的想法应该很痛苦吧!你说吧他是事业单位编制,为什么没有按照在编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在存在差异。这就是所有聘用编制人员痛点、难点,导致了心情低落,干工作得过且过,没有归属感。


改革的过程不是一时半会儿,不是一阵风,刮过去就算了。而是要有专门的部门,专门进行长久性的研究政策,改革政策。当然这种现象是改革后的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必须要随着改革的进程中慢慢推进,把暴露出的问题加以解决。这是个大问题,是许多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