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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可以补办吗(补领婚姻登记证书指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9 10:21:52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补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1、当事人遗失、损毁离婚证的,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1、有效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4、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离婚登记档案材料;

5、2张2寸单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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